前提是股票,不是債券。
1.控制(占股>50%)
2.***同控制(占股=50%)
3.重大影響(占股20-50%)
以上3種情況
可確認為長期股權投資。
4.(占股<20%)
交易目的
可確認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非交易目的
可確認為其他權益工具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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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特殊情況
總原則:
實質重於形式(經濟實質重於法律形式)
1.未變更工商登記
雖未登記,但是已經能控制、***同控制、重大影響,確認為長期股權投資。
2.未派出董事
雖未派出董事,但是已經能控制、***同控制、重大影響,確認為長期股權投資。
3.未支付完款項
雖未支付完購買股權的款項,但是已經能控制、***同控制、重大影響,或者合同約定某壹日期自動取得股權,確認為長期股權投資。
以上3種情況
可確認為長期股權投資。
4.投資性主體
風投公司即使達到控制、***同控制、重大影響,也不確認長期股權投資,而確認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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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名詞解釋
1.控制(子公司):
有權力,可參會,能分紅。
2.***同控制(合營企業):
***同控制不是控制,權益法。
3.重大影響(聯營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