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企業按實際成本記賬。
借:原材料
貸:生產成本
(2)如果按計劃計算成本。
借:原材料(計劃成本)
貸:生產成本(實際成本)
借方或貸方:材料成本差異(實際大於計劃的差異記入借方,實際小於計劃的差異記入貸方)。
按實際成本核算材料
1.采購物資的業務流程和原始憑證。
2.原材料采購會計
(1)采購材料核算
按雙方確認的價格加上應繳納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
(2)已付款或已開具承兌匯票,但材料尚未到達或尚未驗收入庫。
取得增值稅發票時,借記“在途貨物”、“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材料到達企業驗收入庫時,根據收據借記“原材料”科目,貸記“在途材料”科目。
(3)材料已到貨或已驗收入庫,甲方發票等結算單據未到,貨款未支付。
材料入庫時,不予處理。月末根據材料暫估價值入賬,借記“原材料”科目和“應交稅金——認證進項稅額”科目,貸記“應付賬款”科目。下月初,原材料成本沖回紅字,按正常程序處理,“應交稅金-已認證進項稅額”轉入“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
(4)預付采購材料。
企業預購材料時,應按預付金額借記“預付賬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收到足夠的材料時,借記“原材料”、可抵扣的進項稅額、“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和“預付賬款”。當其補足貨款時,應借記”。
3、原材料的出具核算
(1)材料交付的計價方式
(1)個別計價法,其特點是著眼於發出存貨具體項目的實物流通與成本流通的關系,逐壹確定每壹批發存貨和期末存貨所屬的采購批次或生產批次,按照采購或生產時確定的單位成本分別計算每壹批發存貨和期末存貨的成本,即以每壹種的實際成本作為計算發出存貨和期末存貨成本的基礎。
(2)先進先出法是基於先購入的存貨應先發出(賣出或用好)來對發出存貨進行估值的假設。采用這種方法,先購入的存貨成本先於後購入的存貨成本轉出,並據此確定發出存貨和期末存貨的成本。
③移動加權平均法是指將每次采購的成本加上原存貨的成本,除以每次采購的數量加上原存貨的數量,計算出加權平均單位成本,作為下次采購前計算每期存貨成本的依據。計算公式如下:
存貨單位成本=(原存貨實際成本+本次采購實際成本)/(原存貨數量+本次采購數量)
(2)原材料的核算
(1)企業生產經營和其他原材料領用。
根據實際成本,借記“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科目,貸記“原材料”科目。
②企業福利部門收集的原材料。
按照實際成本加上不能抵扣的增值稅,借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貸記“原材料”、“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已轉進項稅)”科目。
③銷售原材料
根據收到或應收的價款,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科目,貸記“其他業務收入”、“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月末,按銷售原材料的實際成本,借記“其他業務成本”科目,貸記“原材料”科目。
自制材料入庫如何進行會計分錄?財務人員在將公司自制材料入庫時,還要根據公司具體的成本核算方法決定科目的寫法。另外,自制材料的種類要區分清楚,壹些簡單加工的材料不能視為自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