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押金,計入其他應付款會計科目;支付押金,計入其他應收款會計科目。
收款方的賬務處理,收到押金時,借:銀行存款,貸:其他應付款。
退還押金時,借:其他應付款,貸:銀行存款。
押金無法退回時,借:其他應付款,貸:營業外收入。
付款方的賬務處理,支付押金時,借:其他應收款,貸:銀行存款。
押金的意義:
押金是壹種物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可自由決定在押金中抵扣,這是壹種最直接、最有效的保護方法。保證,要找保證人承擔責任,除繁瑣的法律程序外,由於執行難的原因,勝訴了也未必能從保證人處拿到錢款。
即便是抵押、質押等,設定權利後還需要登記,費時費錢;未登記的,輕則不得對抗第三人,重則無效,得不到國家法律的承認和保護。
即便是有效的抵押、質押,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還需要對抵押物進行協商處理或訴諸法院。因此,從操作程序的效果上看,保證、抵押、質押均不如押金簡便、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