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財政專戶核撥的預算外資金是否計入事業收入
《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和原來的財政預算管理政策規定是財政專戶核撥的預算外資金直接事業收入,但是政府收支分類改革以後,“(2)增設“406財政專戶返還收入”科目,核算事業單位收到的從財政專戶核撥的預算外資金。事業單位應在該科目下增設“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二級明細科目,井在“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科目下按照《政府收支分類科目》“支出功能分類科目”的“項”級科目設置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3)原“405事業收入”科目,核算除財政專戶返還收入外開展各項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