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縣人事(人事勞動)局、財政局,市級各部門:
按照國家人事部、財政部《關於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擴大試點工作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14號)和四川省人事廳、財政廳《關於認真做好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試點工作的通知》(川人辦發〔2004〕102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就2006年高級會計師考評結合評審申報工作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壹、凡是符合《四川省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條件(試行)》(川職改〔1997〕21號)申報條件,通過全國統壹組織的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達到國家合格標準或省內當年參評使用標準的人員,須在考試成績有效期內,嚴格按照《四川省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規範》(川職改〔1997〕23號)的要求和程序申報評審相應資格。申報人要向所在單位或有關部門如實提供證明本人業績、成果、貢獻的有關材料及職稱外語、計算機、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等,經公示無異議後,按照《成都市高級會計師職稱資格申報評審材料報送要求》(附後,可從市人事局公眾信息網政策法規欄目下載),將相關材料統壹報送市人事局(職改辦)進行初審。
二、各區(市)縣、市級各部門在受理高級會計師申報材料的過程中,要切實按照市職改辦《關於進壹步規範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評審(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成職改辦〔2004〕122號)要求做好規範化服務,並嚴格審查申報條件和申報材料的數量質量要求,認真核實相關情況。四川省會計專業高級職務成都評審委員會要嚴格按照川職改〔1997〕21號規定的評審條件進行評審。評審通過的人員,由成都市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省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公示、審核批準。
三、在高級會計師職稱資格申報、評審、公示等環節中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凡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壹律取消其申報資格,已取得高級會計師職稱的予以撤銷;自查實之日起3年內不得晉升高壹級專業技術職務,並將情況記入個人誠信檔案。
四、評審材料受理時間為2006年8月1日至2006年9月30日。評審收費按四川省物價局《關於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評審收費的復函》(川價函〔2004〕46號)每人次240元。報送地點:成都市人民西路四號市政府第二辦公區市人事局240室市職改辦。
市職改辦咨詢電話: 聯系人:方睿、張霞
市財政局會計處咨詢電話: 聯系人:李有銘
附件:
1、高級會計師資格申報人員基本情況表;
2、公示(樣式);
3、成都市高級會計師職稱資格申報評審材料報送要求。
成都市人事局
成都市財政局
二oo六年四月二十壹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