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發布的《關於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和營業稅會計處理的通知》的規定,小微企業在取得銷售收入時,應按照稅法規定計算應繳納的增值稅,確認為應納稅款。當符合《通知》規定的免征增值稅條件時,相關應交增值稅轉入當期營業外收入。
因此,小規模納稅人在享受增值稅免稅時應作如下處理:
第壹步:確認應納稅額。
借方:應收賬款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因為小規模納稅人不需要計算銷項稅、進項稅等。,可以直接計入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
第二步:確認減免稅屬於營業外收入。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款:營業外收入
另外,需要提醒您的是,小規模納稅人的銷項抵扣額度包括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的銷售額。
什麽是小規模納稅人?
小規模納稅人是指年銷售額低於規定標準,會計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規定報送有關納稅資料的增值稅納稅人。對小規模納稅人采取簡易征收方式,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的稅率稱為征收率。
小規模鑒定標準
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年應稅銷售額在500萬元以下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壹般納稅人資格。
非企業單位和應稅活動不頻繁的企業,可以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其他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規定標準的個人,可以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小規模納稅人減免稅會計分錄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