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不得用壹、二(兩)、廿、毛、另(或0)填寫,不得自造簡化字。
3.如果金額數字書寫中使用繁體字,如貳、陸、億、萬、圓的,也可。
4.中文大寫金額數字到元為止的,在元之後,應寫整(或正)字,在角之後,可以不寫整(或正)字。
5.大寫金額數字有分的,分後面不寫整(或正)字。
6.中文大寫金額數字前應標明人民幣字樣,大寫金額數字應緊接人民幣字樣填寫,不得留有空白。
7.大寫金額數字前未印人民幣字樣的,應加填人民幣三字。
8.在票據和結算憑證大寫金額欄內不得預印固定的仟、佰、拾、萬、仟、佰、拾、元、角、分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