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來說,企業記賬需要遵循的規範大致如下:
1.企業財務人員在登記賬簿時,應當根據記賬憑證的日期、編號、經濟業務摘要、金額等逐項記入賬簿,登記準確、及時、清晰;
2.記賬時,為保證賬簿記錄清晰、耐久,便於會計賬簿保管,財務人員需使用藍黑色鋼筆和中性筆書寫,禁止塗改;
3.會計賬簿上寫的字和數字要寫得靠近行和底線,約占全行的2/3或1/2。數字要排列均勻,大小要對齊。這樣,不僅可以清楚地反映數字,而且便於糾正會計錯誤;
4.賬簿登記後,應在記賬憑證上簽名或蓋章。並註明登記文號“√”(表示已登記),以便檢查記賬是否有遺漏或錯誤;
5.記賬時應根據記賬憑證匯總表登記總賬,並根據記賬憑證匯總表填寫日期和憑證號。除“上年結算”和“上壹頁”外,憑證匯總的起止號碼應填寫在匯總欄中;
明細賬應根據會計憑證進行登記,並填列日期。同月有多筆交易的,除第壹筆和第二筆交易外,後面的交易可以用圓點代替,但換頁的第壹筆和第二筆交易必須填寫。
憑證號欄和摘要欄根據會計憑證號和摘要填寫;現金簿應根據會計憑證逐筆登記;存款日記賬應根據支票存根或其他銀行結算票據逐筆登記。“類型”項應根據銀行結算類型填寫,“號碼”只填寫支票的後四位數字;
6.對於某些情況(如會計憑證沖正紅字、沖正錯誤記錄或多欄賬頁登記減少等。),可以用紅墨水書寫;
7.賬戶余額結清後,應在“借”或“貸”欄內填寫“借”或“貸”字樣;對於無余額的賬戶,應在“借方”或“貸方”欄中寫“平”字,金額欄中的位置用“0”表示;
8.賬簿中賬頁底部最後壹條橫線以下,所有項目留空;
9.每壹賬頁登記結轉下頁時,應在下頁第壹行的匯總欄中註明“上壹頁結轉”字樣;
10.對於固定資產賬簿和低值易耗品賬簿,可以跨年度連續使用。
以上是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解釋。嘉興代理記賬認為,有助於財務人員理解和掌握上述內容,促進企業記賬和納稅申報的規範化。同時,如果企業在記賬過程中遇到疑難問題,可以尋求專業的嘉興代理記賬公司進行詳細咨詢和服務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