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的法律淵源主要是成文法。包括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和自治條例、單行條例、部門規章和地方性法規、法律解釋、國際條約和協定。
憲法: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不僅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而且是國家機關日常活動的基礎和依據。憲法作為行政法的根本淵源。
法律:在中國這樣的成文法國家,憲法規定,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制定的法律是行政法的基本法定淵源。如公司法、企業所得稅法等。
法律法規:行政法規是國務院根據憲法和法律制定的有關行政管理的具有國家強制力的規範性法律文件。行政法規更加集中地規定和表述行政法規範的內容,如《增值稅暫行條例》。
地方性法規和自治條例、單行條例:地方性法規是指在不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不壹致的前提下,由有權制定地方性法規的地方國家權力機關制定,在本行政區域內實施的規範性文件。僅適用於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也是行政法成文法的重要淵源之壹。
解釋:法律解釋是指人們對法律規範的含義以及所使用的概念、術語和定義的解釋。我國廣義的法律解釋體系可分為立法解釋和具體應用解釋,而《立法法》中的法律解釋實際上僅指立法解釋。在法律解釋中,所有涉及行政管理的領域都屬於行政法的規範,屬於行政法的法源。
法規:行政法規包括部門規章和地方性法規。如《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管理辦法》
問題二:什麽公民沒有行政職權?只有國家工作人員才有行政權力。
行政權力是壹種管理國家和社會的權力。
問題3:“行政法規”的內容是什麽?行政法規可以規定下列事項:
(壹)為實施法律規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規的事項;
(二)憲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的國務院行政職權事項。
憲法第八十九條國務院行使下列職權:
(壹)根據憲法和法律,規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規,發布決定和命令;
(二)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NPC常務委員會提出議案;
(三)明確各部、各委員會的任務和職責,統壹領導各部、各委員會的工作,領導不屬於各部、各委員會的國家行政工作;
(四)統壹領導全國地方各級國家行政機關的工作,規定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行政機關職權的具體劃分;
(五)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及國家預算的編制和執行情況;
(六)領導和管理經濟工作和城鄉建設;
(七)領導和管理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和計劃生育工作;
(八)領導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和監察工作;
(九)管理外交事務,同外國締結條約和協定;
(十)領導和管理國防建設;
(十壹)領導和管理民族事務,保障少數民族的平等權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權;
(十二)保護華僑的合法權益,保護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
(十三)改變或者撤銷各部、各委員會發布的不適當的命令、指示和規章;
(十四)改變或者撤銷地方各級國家行政機關的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
(十五)批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區域劃分,批準自治州、縣、自治縣、市的建置和區域劃分;
(十六)依法決定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部分地區進入緊急狀態;
(十七)依法審批行政機構的設置,任免、培訓、考核和獎懲行政人員;
(十八)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NPC常務委員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問題四:權力清單制度在行政法中涉及哪些內容?權力清單制度是從中央到地方自上而下實施的壹種內在自覺行動,是壹種行政色彩強於法律強制性要求的中國特色自我改革。
首先,推行權力清單制度是提高行政效率的重要途徑。行政效率強調數量與質量、功效與價值、目的與手段、過程與結果的統壹。[1]公布權力清單有利於界定權力邊界,增強機構內部協調性和外部合規性,部門內外達成* * *認識,可以減少不必要的摩擦沖突,在壹定程度上降低行政管理和運行成本,提高行政效率。
其次,推行權力清單制度是規範行政立法的必要補充。20世紀以來,壹般的、抽象的依據和基準由法律規定,而具體的、實質性的內容被委托給行政立法,“框架立法”越來越多。[2]立法權的劃分和下放,相對軟的道德約束和* * *部門的有限理性很容易導致部門利益。將權力曬在陽光下,運行制度化,將倒逼立法良性化,是對行政立法天然缺陷的壹種自我修復。
再次,推行權力清單制度是深化行政治理的突出體現。國家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現代化的關鍵是制度現代化。培育和增強制度自信,必須尊重制度形成規律,進行制度創新。制度的發生、形成和確立,是人類歷史長河消失和人類活動沈積的雙重結果。[3]廣泛推行權力清單制度是壹項全新的行政實踐,是壹項開創性的制度創新,必將為國家治理體系註入強大的內生動力。
第四,推行權力清單制度是優化行政服務的內在要求。美國“重塑* * *運動”三原則:顧客導向原則主要是解決“為誰服務”的問題;競爭導向和結果導向的原則,主要是解決程序和實效問題,即“如何服務”[4]在法定權限的基礎上,以行政手段編織權力的制度籠子,努力規範權力的運行軌跡,從而進壹步解決“權力由人民授予、權力由人民使用、如何為人民服務、如何讓人民滿意”的問題,最終達到優化行政服務的目的。
最後,推行權力清單制度是推進行政公開的應有之義。在美國,公開和公正已經成為民主進程中不可或缺的壹部分。讓陽光普照壹切重要的行政決策過程,可以激勵機關更高質量地實現行政目標。[5]行政公開包括:行政立法和政策公開、執法行為公開、行政裁決和行政復議行為公開、行政信息和情報公開。[6]公開以權力依據、種類、數量、運行程序為核心內容的權力清單,既是公權力的自我約束,也是對私權的充分尊重和敬畏,在壹定程度上厘清公權力與私權力(利益)的界限。
(二)邏輯起點:限制權力而不是設定權力。
權力清單制度的邏輯起點是限制權力而不是設置權力。它通過行政層級內部管理進行整理和發布,具有“示範性、規範性、公開性、工具性和可變性”的特點[7],在權力制約體系譜系中呈現出四個維度。
1.權力清單應該是壹個靈活的指標。壹般來說,行政職能和行政權力的行使包含積極和消極兩個方向,即依法作為與不依法作為,依法作為與不作為。從對相對人的影響來看,雖然大部分行政行為是濫用行為,但也有部分行政行為賦予當事人權利或減輕其義務。[8]20世紀行政國家的產生源於國家行政職能的增加和行政權力的擴張,這意味著社會經濟發展所必需的秩序的建立和保障,也意味著個人自由和權利被侵犯的威脅和可能性的增加。[9]
2.權力清單應該是動態和靜態尺度的結合。從形式上看,權力清單壹旦公布就成了靜態的,而從內容上看,權力清單目錄中權力的範圍、數量、種類都是動態的。國家治理是復雜的。在發展過程中,國家權力、社會權力等各種治理力量都在變化、滲透或轉型、擴張。國家管理的領域、範圍和事項隨著經濟和社會的發展而不斷變化;而且立法不可能事先明確授權所有權力;另外,法律是滯後的;制定的法律不壹定...> & gt
問題5:下列哪些內容不屬於行政行為的法律要件?行政行為是指行政主體在實施行政活動、行使行政權力的過程中做出的具有法律意義的行為。行政行為包括以下含義:1。行政行為是行政主體做出的行為。這是行政行為的主要內容。2.行政行為是行政主體行使行政權力的行為。履行管理職責的行為。這是行政行為的職權和義務要素。3.行政行為是具有法律意義的行為。這是作為法律概念的行政行為的法律要件。
行政行為的內容是指行政行為對相對人權利義務的具體影響,即對相對人的權利義務作出壹些具體的處理和決定。壹項行政行為的內容復雜多樣,難以壹壹列舉。根據各種行政行為對相對人權利義務產生的不同效果及其引起的不同法律效力,將行政行為的內容概括為:1。行政行為內容的壹個重要方面是賦予壹定的權利或義務,這實際上是設定了壹種新的法律地位,使行政主體與行為客體之間、行為客體與他人之間形成壹種行政法律關系。賦予壹定的權益,具體表現為賦予行為對象壹種法定的權力或權益,包括行政權益,也包括民事權益。受壹定義務約束,是指行政主體通過行政行為命令行為對象做或不做壹定的事情,包括簡單的行為義務,如接受審計監督;還包括財產義務,如稅收決策行為;它還包括個人義務,如拘留決定。2.剝奪權益或免除義務。這是為了解除現有的法律關系而取消某種法律地位。剝奪權益是使行為對象喪失原有的法定權力或權益的行為。免除義務是指行政行為的內容表現為取消行為對象原有的義務,不再要求其履行義務。比如免除納稅人的納稅義務。3.改變法律地位這是改變行為對象原有法律地位的行政行為,具體表現為:縮小其原有權利或義務的範圍,或者擴大其原有權利或義務的範圍。比如營業執照被批準擴大或者縮小經營範圍,減少或者增加稅種、稅率等。4.確認法律事實和法律地位確認法律事實是指行政主體是否通過行政行為對某種法律關系產生重大影響,並依法予以確認。確認法律地位,是指行政主體通過行政行為確定壹種法律關系的存在和範圍。確認法律事實與確認法律地位既有聯系又有區別。確認法律事實必然影響法律關系的確認,但不等於確認法律關系。當事人之間是否存在法律關系,在事實認定上無法完全確認。確認法律關系是以確認法律事實為基礎的。在壹些法律關系的確認中,還包括法律事實的確認。但在某些情況下,法律關系的確認和法律事實的確認是分離的,不能相互替代,也不能相互交織。
問題6:中國行政體制改革的內容是什麽?第壹,轉變職能,建立“適度規模* * *”。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已經基本建成,市場已經成為資源配置的有效方式。但是,行政權力在我國的資源配置中仍然占據重要地位,許多本應由市場優化的資源仍然掌握在權力手中。因此,我們應該進壹步促進* * *職能的轉變,繼續從過去全能的* * *向適度規模的* * * *轉變,將“權力之手”限制在有限的範圍內——行政歸行政,市場歸市場。
建立適度規模的* * *,要進壹步推進政企分開、政事分開,* * *和市場中介組織分開,把壹切與* * *性質和職能不符的事項交給企事業單位和市場中介組織;強化制度約束和責任追究,嚴格限制* *部門對企業、事業單位和市場中介組織經營活動和具體業務的直接幹預,當前要著力解決* *對企業生產、投資和人事管理的直接幹預;清理回收不應由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事務,理順部門與事業單位的關系;進壹步推進政資分開,直接或間接切斷* * *幹擾企事業單位生產經營和特定業務的資產紐帶;進壹步縮小行政審批範圍,* * *控制的重要產品、資源、項目和服務的指標、額度和規模,視具體情況,或引入市場機制配置調整,或依靠法律法規規範運作,將行政審批限制在最必要的限度,特別是嚴格將投資審批範圍限制在事關經濟安全、環境資源和總體布局的重大項目,* * *投資和限制類項目。
第二,建立公共* * *服務* *。公共* * *服務型* * *既是對公共* * *服務職能和社會管理職能的強調,也是* * *管理的目標模式,是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 * *管理本質、* *職能和* * *管理模式的實質性概括。
現代國家* * *的本質是公共服務* * *,而* * *只有提供充分的、高質量的公共服務才能證明其價值和合法性。中國* * *的職能包括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其中公共服務是* * *職能的核心和本質。在管理模式上,我國要優質、高效、規範地提供各類公共服務,同時加強服務型機關建設。
公共服務具有調節收入分配、促進社會和諧的功能。強化公共服務職能,完善社會保障、社會福利、公共醫療、義務教育等公共服務體系,是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保護弱勢群體利益、維護社會利益平衡的根本舉措。
建設服務型服務也是有效調控經濟波動和經濟周期的重要手段。* * * *公共服務支出可以自動調節社會總需求,達到抑制消費或刺激需求的目的。
公共* * *服務型* * *由公共* * *部門提供,由公共* * *部門、* *服務機構和公共* * *服務企業法人提供。公共* * *服務型* * *提供的服務包括維護公共* * *服務、經濟公共* * *服務和社會公共* * *服務,包括為實現公民權利、促進經濟發展、推動社會進步而提供的公共* * *服務。
三、依法行政,建立法治。行政體制改革的重要目標是全面實施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
首先,要繼續完善依法行政的法律制度。隨著《立法法》、《行政法規制定程序條例》、《規章制定程序條例》等法律法規的頒布,中國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日益完備,科學民主的行政立法體系逐步建立,為制定完備的行政規範提供了健全的立法體系。
在行政法內容上,要建立和完善規範經濟社會活動的法律法規,特別是與市場主體行為、產權保護、交易秩序、勞動、就業、安全等有關的法律法規,為* * *全面依法行政營造完整的法制環境;建立健全規範* * *行政行為的法律法規,特別是與機構設置、權責、行為、獎懲等有關的法律法規,加強對* * *行為的監督。
其次,進壹步完善行政執法體系,為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提供法律保障。行政執法是行政管理的重要方面,其公正性和有效性關系到相對人權益的保護和行政管理體制的改革.....>;& gt
問題7:行政權力有什麽特點?無論何種行政,都具有行政的壹般特征,這些特征反映了行政本身的固有性質,從而區分了行政與非行政。行政管理主要有以下四個特點:
(1)行政具有國家意誌。行政不是壹般的社會活動,更不是個人活動,而是國家活動。它是以國家機關的名義進行的,體現了國家的意誌。
(2)行政是執行。行政不是國家的全部活動,而是行政機關實施國家行政權力的活動。這壹活動的主體是國家機關,活動的內容是實施國家行政權力。根據國家根本法——憲法第85條和第105條的精神,從中央到地方的國家行政機關是從中央到地方的各級人民,是同級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行政活動是人民群眾執行權力機關意誌的活動。人民* * *由權力機構產生,權力機構隸屬於權力機構,向權力機構報告。它只有執行權威意誌的義務,而沒有“抗衡”的權利。因此,行政本質上是壹種執行活動,是行政機關執行權力機關意誌的活動。
(3)行政合法。現代行政首先是壹種法律管理。現代行政,尤其是中國的行政,不是超越法律,而是受法律制約。“依法行政”是當代行政法的原則和核心。它要求行政和行政都要遵循法律規定的條件、程序、方法和形式。違反法律就是行政違法,違法行政顯然沒有法律效力。
(4)管理是強制性的。這個特征是第壹個和第三個特征延伸的自然結果。既然行政是壹項國家活動,體現了國家的意誌,它的實施就必須以國家權力為後盾;既然行政是法律活動,是由法律確認的,那麽行政的實施就必須有法律的強制力來保障。行政的強制性質主要表現為相對人對行政主體實施的行政活動負有接受、服從和協助的義務,否則行政主體可以運用法律手段強制相對人執行和服從自己的行政決定。
問題8:行政權力的監督體系包括哪些內容?這在學術界是有爭議的,主要是在範圍上。主要有兩種,壹種是權力監督,壹種是非權力監督。
權力監督包括:立法監督(在中國是對權力機關的監督)、司法監督(在中國包括法院和檢察院,也有單獨的法和檢察院)和行政監督(屬於內部監督,典型的機構是監察局和審計局。上級對下級的監督也是如此)。
非權力監督包括很多方面,主要有:政黨監督、社會團體監督、公民監督和媒體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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