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勞務派遣服務的壹般納稅人,可以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進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的有關規定,按照壹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
也可以選擇按差額納稅,這樣取得的總價和價外費用,扣除用人單位支付給被派遣員工的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後的余額,視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稅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小規模納稅人提供勞務派遣服務,可以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進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65 438+06]36號)的有關規定,以取得的價外費用總額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按照3%的稅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也可以選擇按差額納稅,這樣取得的總價和價外費用,扣除用人單位支付給被派遣員工的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後的余額,視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稅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擴展數據
勞務派遣服務政策
壹般納稅人可以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65 438+06]36號)的有關規定提供勞務派遣服務:
以取得的總價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按照壹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也可以選擇按差額納稅,這樣取得的總價和價外費用,扣除用人單位支付給被派遣員工的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後的余額,視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稅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小規模納稅人可以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的有關規定提供勞務派遣服務:
以取得的總價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按照3%的稅率計算繳納增值稅;也可以選擇按差額納稅,這樣取得的總價和價外費用,扣除用人單位支付給被派遣員工的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後的余額,視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稅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選擇繳納差額稅的納稅人,應當向用工單位收取支付被派遣員工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費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但可以開具普通發票。
參考百度百科-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