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核算單位:是指具有法人資格,獨立從事經濟活動,擁有和使用(或授權使用)資產,能夠承擔負債,並能與其他經濟單位發生業務往來的經濟社會實體。獨立核算單位具有以下特征:①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能夠承擔民事責任;2 .獨立擁有和使用(或授權使用)資產,並有權與其他單位簽訂合同;(3)獨立核算損益,能夠編制資產負債表。獨立核算單位由以下單位組成:①企業法人;(2)法制機構;(三)機關法人;(四)社會團體法人;⑤居民家庭;6.其他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