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納員:出納員主要負責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付,是企業財務管理的重要環節。會計不能兼任出納員,主要是為了防止財務欺詐和挪用公款。如果會計同時擔任出納員,就可能利用職務之便,篡改賬目,侵香公款。
2、采購員:采購員主要負責企業的采購活動,包括采購原材料、設備、辦公用品等。會計不能兼任采購員,主要是為了防止貪汙和回扣。如果會計同時擔任采購員,就可能利用職務之便,虛報采購價格,獲取不正當利益。
3、銷售員:銷售員主要負責企業的銷售活動,包括銷售產品、提供服務等。會計不能兼任銷售員主要是為了防止虛假銷售和虛增收入。如果會計同時擔任銷售員,就可能利用職務之便,虛報銷售額虛增企業收入。
4、審計員:審計員主要負責對企業的財務報告和內部控制進行審計,是企業財務管理的重要環節。會計不能兼任審計員,主要是為了保證審計的獨立性和公正性。如果會計同時擔任審計員,就可能利用職務之便,掩蓋財務問題,誤導企業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