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D機構購買的設備可獲得退款或豁免。外資R&D中心進口的科技開發用品免征進口稅收,包括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和關稅,內外資R&D機構采購的國產設備全額返還增值稅。
法律客觀性:
《R&D機構采購國產設備增值稅退稅管理辦法》第十三條屬於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的R&D機構采購國產設備申報退稅。主管稅務機關經審核符合條件的,按規定辦理退稅。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主管稅務機關應發函或以其他方式對R&D機構購買國產設備退稅申請進行調查,確認增值稅發票真實,且發票所列設備已按規定申報納稅後,方可辦理退稅: (壹)審核中發現疑點,經核實不能排除的。(二)增值稅壹般納稅人使用增值稅普通發票申報退稅。(3)非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申報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