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會計實務中,壹般只對企業外購商譽即合並商譽加以確認入賬,自行創造的商譽不予入賬。
2.按照我國新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涉及企業合並的會計處理首先應區分是同壹控制下的企業合並還是非同壹控制下的企業合並。對於在同壹控制下的企業合並,新準則規定采用權益集合法,相關資產和負債按照在被合並方的原賬面價值入賬,合並溢價只能調整資本公積和留存收益,並不確認商譽。
3.在新準則體系下,只有對非同壹控制下的企業合並采用購買法,才涉及商譽的會計處理,確認商譽,而非同壹控制下的企業合並在控股合並和吸收合並時確認商譽又稍有不同。控股合並中產生的商譽體現在購買日編制的合並資產負債表中,吸收合並中產生的商譽則作為購買方賬簿和個別報表中的資產列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