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薪酬會計準則規定,補充養老保險費和補充醫療保險費屬於職工薪酬範疇。企業應為員工提供
在服務會計期間,應付職工薪酬應確認為壹項負債,除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補償外,應根據職工提供服務的受益對象分別處理。在“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補充養老保險費”和“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科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