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有專門監管註會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機構。國務院財政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依法對註冊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和註冊會計師協會進行監督指導。
政府監督主要是指財政部門代表國家對各單位和單位中相關人員的會計行為實施的監督檢查,以及對發現的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政府監督是對內部監督和社會監督的再監督,其特征是強制性和無償性。
單位內部監督是指為了保護其資產的安全完整,保證其經營活動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內部制度,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和效率,而在單位內部采取的壹系列相互制約、相互監督的制度與方法。內部監督的本質是內部控制,是內部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
社會監督主要是指由註冊會計師及其所在的會計師事務所依法對委托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審計、鑒證的壹種監督制度。社會監督是對內部監督的再監督,其特征是監督行為的獨立性和有償性。
我國《註冊會計師法》確立了“三位壹體”的會計監督體系。即單位內部的會計監督,政府監督和社會監督。所謂壹體,是指各層次監督之間的相互聯系、相互協調形成壹個有機整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