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報表審計的目標和範圍;
註冊會計師的責任;
管理層的責任;
指出編制財務報表的依據;
審計業務約定書簡介
提及期望註冊會計師出具的審計報告的形式和內容,並說明在特定情況下出具的審計報告可能與期望的形式和內容不同。會計師事務所承辦審計業務,應當與被審計單位簽訂審計業務協議。
審計委托協議應由會計師事務所和被審計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字,並加蓋委托人和會計師事務所的印章。簽署的審計業務約定書具有法律約束力,與簽署的經濟合同具有相同(同等)的法律效力,成為委托人與受托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
如果有法律訴訟,是確定雙方責任的首要依據之壹。從審計工作本身來說,當委托和受托目標全部實現時,即審計工作全部完成後,註冊會計師應當將審計業務約定書作為重要的審計工作底稿妥善保管,納入審計檔案管理。
簽署審計業務約定書具有以下功能:
1,增進了解,加強合作。簽署審計業務約定書的過程是會計師事務所、委托人和被審計單位相互了解的過程,體現在會計師事務所對委托目的和被審計單位基本情況的了解,以及被審計單位對審計目的、審計範圍、審計依據和審計責任的了解,有利於雙方加強合作。
2、明確義務,劃分責任審計協議應明確規定雙方的責任和義務,以盡量減少各方對另壹方的誤解,減少審計業務中相互推諉的現象。在發生法律訴訟時,審計業務約定書是確定會計師事務所和委托人雙方責任的重要依據。
3.為檢查性能提供依據。審計業務約定書可以用來識別審計業務的完成情況,也可以用來檢查雙方義務的履行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