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俗稱會計證、會計崗位證,是具有壹定會計專業知識和技能的人員從事會計工作的資格證書。它曾經是會計工作的唯壹合法憑證,是進入會計崗位的“準入證”。
2017 165438+10月4日,十二屆NPC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取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將第三十八條修改為:會計人員應當具備從事會計工作所需的專業能力。
2.教師資格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資格證(英文:教師資格證)是教育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證書管理條例》和《國家職業資格目錄》設立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教師資格證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統壹印制,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按照國家規定進行編號,加蓋相應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的公章和鋼印後生效。在各級各類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中從事教師工作的中國公民,必須依法取得教師資格,持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3.人力資源經理
人力資源管理師證書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發,按照國家職業標準分為人力資源管理師(原國家職業資格四級)、人力資源助理管理師(原國家職業資格三級)、中級人力資源管理師(原國家職業資格二級)、高級人力資源管理師(原國家職業資格壹級)。
人力資源經理級職業資格證書是壹種職業技能鑒定證書、工種(崗位)操作技能證書和職業準入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