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法》每日壹練-2022年中級會計師考試
1.某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甲、乙、丙、丁分別持有公司10%、25%、30%和35%的股權,該公司章程未對股東行使表決權及股東會決議方式作出規定。下列關於該公司股東會會議召開及決議作出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規定的有( )。
A.甲可以提議召開股東會臨時會議
B.只有丁可以提議召開股東會臨時會議
C.只要乙和丁表示同意,股東會即可作出與A公司合並的決議
D.只要丙和丁表示同意,股東會即可作出解散公司的決議
2.甲、乙、丙三人***同出資80萬元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其中甲出資40萬元,乙出資25萬元,丙出資15萬元。2018年4月公司成立後,召開了第壹次股東會會議。有關這次會議的下列情況中,符合《公司法》規定的有( )。
A.會議由甲召集和主持
B.會議決定不設董事會,由甲擔任執行董事,甲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C.會議決定設1名監事,由乙擔任,任期4年
D.會議決定了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根據《公司法》的規定,下列有關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的中,正確的有( )。
A.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1名執行董事,不設立董事會
B.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規定,但每屆任期不得超過3年
C.董事可以兼任監事
D.董事長的產生辦法由公司章程規定
4.下列當事人可以擔任甲公司監事的有( )。
A.甲公司的董事李某
B.甲公司投資的某全資子公司的法律顧問吳某
C.甲公司的財務負責人王某
D.周某原系某公司董事長,因其個人責任導致該公司破產,清算完結已逾5年
5.根據公司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於有限責任公司監事會職權的有( )。
A.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B.提議召開股東會臨時會議
C.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
D.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參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BCD。解析:本題考核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會。A、B項:代表1/10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即可提議召開股東會臨時會議。C、D項: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2.答案AB。解析:有限責任公司監事的任期為3年,故C項錯誤;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是董事會的職權,故D項錯誤。
3.答案ABD。解析:本題考核有限責任公司的董事會。選項C,董事不得兼任監事。
4.答案BD。解析: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監事,財務負責人屬於高級管理人員,故不得擔任公司的監事。根據《公司法》規定,擔任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3年,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5.答案AB。解析:(1)C項:屬於股東會的職權;(2)D項:屬於董事會的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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