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上的後手是指在壹個或幾個持票人之後簽字的其他票據債務人。作為票據債務人之壹,後手也有義務保證持票人能夠得到付款。
正手和後手是相對的。在票據上簽名的人,可能是正手,也可能是後手。在其後簽名的是相對於票據債務人或持票人的前手;相對於前面簽字的票據債務人,是後手。
在票據法中區分正手與正手具有重要意義。比如《票據法》規定,背書轉讓的票據,其直接前手背書的真實性由後手負責;背書人以背書方式轉讓票據後,負責保證其後手所持票據的承兌和付款;如果持票人是出票人,對其前手沒有追索權;如果持票人是背書人,對他隨後的手沒有追索權,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