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信托。
土地托管是土地流轉的壹種形式,是指壹些不願意或沒有能力耕種的人,將自己的土地委托給種植大戶或合作組織,由他們代為耕種和管理的做法。
2.用耕作代替種植
它和土地信托的區別在於,交通管制對象是個人,農作物的年度種植壹般由土地所有者決定。
3.勞動監護模式
這種模式分為全托管和半托管。全托管就是承接農業種植的全過程,半托管就是把種植全過程中的壹些工序承包出去。
4.訂單托管模式
訂單托管是農民將農業生產壹定時期的勞務項目委托給受托人,受托人根據勞務項目獲得報酬。
5.聯合耕作和種植
在村委會的指導和農業部門的服務下,采用“農戶+農戶+合作社”的新型合作經營模式,是實現“增加面積、降低農業成本、促進退耕增地力、提高提貨效率”的新型生產模式。
6、農業* * *系統
如四川崇州通過探索實踐,初步形成了以家庭承包為基礎,以農民為核心主體,農業職業經理人、土地股份合作社、社會化服務組織為三位壹體的“農業* * *經營體系”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