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門診大廳掛號,告訴工作人員妳要掛什麽科,要看什麽號(主治、副教授或教授)。有的醫院第壹次看病需要花壹塊錢買門診卡,以後每次看病都要刷卡掛號。
2.在病歷本上寫下病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拿著掛好的號到科室的診室,把本子和號交給導診臺的護士,讓她給妳排隊。輪到妳的時候,護士會告訴妳應該去哪個房間。
3.進入房間後與醫生交談。如果醫生認為妳要做檢查,他會給妳壹個檢查單。拿著妳所有的賬單去收費處買單。
4.付款完成後,發票和清單會排隊接受檢查。檢查完了,要等結果。
發票是指賣方在經濟活動中向買方出具的文本,包括向買方提供的產品或服務的名稱、質量、約定價格等。發票除了預付款,還必須包括買方按照約定條件向賣方支付的款項,必須包括日期和數量,這是記賬的重要憑證。
總之,醫院門診發票需要在看病付款後到醫院掛號處開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二十二條
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開具,全部壹次性開具並加蓋專用發票。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虛開發票的行為:
(壹)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情況不符的發票;
(二)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情況不符的發票;
(三)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情況不符的發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四條
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負責全國的發票管理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以下簡稱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按照各自的職責,做好本行政區域內的發票管理工作。財政、審計、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等有關部門應當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配合稅務機關做好發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