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基本條件
報名參加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
2.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二)具體條件
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高中畢業(含高中、中專、職高和技校)及以上學歷。
(三)其他事項
本通知所述技校學歷,是指經國務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認可的技工院校學歷,所述其他學歷或學位,是指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