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麽是印花稅?
答: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往來中收取和收到的單據征收的壹種稅。印花稅是對《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的各種憑證征收的,由憑證的書立和收款人繳納。它是壹種兼有行為性質的憑證稅。
2.印花稅的納稅人是什麽?
答: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賬簿、領取《條例》所列憑證的境內企業、機關、團體、部隊、中外合資、合作企業、外資企業、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及其機構,均為印花稅的納稅人。上市憑證是指在中國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國法律保護的憑證。上述憑證不論是在中國境內還是境外,都要按規定貼貼花。根據應稅憑證的書立和收款人的不同,其納稅人可分別稱為承辦人、記賬人、典當人和收款人。凡合同、書證等。是由兩方或多方簽訂的,各方都是納稅人。對於商業賬簿、權利和執照,記賬人和接收人是納稅人。代第三方簽訂的合同,由當事人的代理人負責貼花,代理人為納稅人。
3.印花稅的目標是什麽?
答:對《條例》中列明的憑證征收印花稅,未列明的不征稅。列出五類稅收憑證:(1)10合同,即:①購銷合同,包括:供貨、預購、采購、購銷結合與合作、調劑、補償、易貨、其他合同。(2)加工合同,包括來料加工、定制、修理、修理、印刷、廣告、測繪、檢測等合同。③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包括勘察設計合同。(4)、建築安裝工程合同,包括建築安裝工程合同。⑤財產租賃合同,包括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機械、器具、設備等。6.貨物運輸合同包括民用航空、鐵路運輸、海上運輸、內河運輸、公路運輸和聯運。⑦倉儲合同,包括倉儲合同。(8)借款合同包括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與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不包括同業拆借)。⑨、財產保險合同,包括財產、責任、保證、信用等。⑩、技術合同,包括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服務等。
(2)產權轉讓,包括財產所有權和著作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轉讓文件。
(1)經營賬簿,包括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建立的各種賬簿。
(2)權利和證照,包括房產證、營業執照、商標註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不含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三)財政部確定的其他稅收憑證。
4.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是什麽?
答:(1)按比例稅率征稅的憑證依據如下:購銷合同為購銷金額;加工合同是加工或承包收入;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是收取費用的;建築安裝工程合同是合同金額;財產租賃合同是租賃金額;貨物運輸合同是運輸費;倉儲合同是倉儲費;貸款合同是貸款金額;財產保險合同是保險費收入;技術合同的金額是價款、報酬和使用費;財產權的轉移以所含金額為準;(此處均指合同金額,非實際結算金額)。記錄資金的賬簿是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總額。股份制企業按總額分“股本”和“資本公積”。
(2)按固定稅率征稅的憑證,以憑證數量為基數。
5.印花稅完稅證明應該什麽時候貼?
答:印花稅完稅憑證應在憑證設立或領取時粘貼。具體來說,合同簽訂,書證成立,戶口本開,領證。
6.哪些憑證免征印花稅?
答:(1)已繳納印花稅的憑證復印件或復印件;
(二)產權人將財產贈與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和學校的書面證明;
(三)財政部批準免稅的其他文件。細則所列免征印花稅的憑證有: (壹)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村民委員會和農民個人簽訂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②無息、貼息貸款合同;(三)外國政府或者國際金融組織向中國政府和國家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的合同。
7.應繳印花稅的尾數和起點是多少?
答:應納稅額在10美分以下的,免征印花稅。應納稅額在壹角以上的,稅收尾數不足五分的不算,超過五分的按壹角繳納。房產租賃契稅不足壹元的,按壹元貼花。
明白嗎?再單純的人,他也會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