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商標查詢大全網 - 會計培訓 - 我在看會計書的時候 發現凡是資產有過公允價值變動的,到了處理該資產的時候都有將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轉回

我在看會計書的時候 發現凡是資產有過公允價值變動的,到了處理該資產的時候都有將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轉回

準則這樣規定的目的主要有兩點:壹是為了更好的核算投資產生的收益,從整個業務過程來看,即從交易性金融資產取得、後續計量、處置整個過程來看,只有把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轉入投資收益才真實反映了該項業務的損益;二是因為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是壹個過渡性科目,平時產生的公允價值變動都是不確定的,隨時都有增加或減少的可能,太不穩定,如果直接確認收益,容易造成報表的不真實。但是在該項投資處置後,這項投資產生的收益就已經確定了,所以這時將壹直在過渡性科目“公允價值變動損益”中核算的金額轉出,轉到投資收益中,這時的金額才是真正的投資收益。“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和“投資收益”科目都屬於損益類科目,期末余額都應轉入“本年利潤”科目,所以這筆結轉的分錄並不影響當期損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