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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國務院發布的固定資產折舊新政策對企業會計核算產生怎樣影響

在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部署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政策差不多壹個月之後,10月20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以下簡稱“兩部門”)聯合發布《關於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75號)》(以下簡稱《通知》),對有關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進行了細化及明確。

細化:5 000元以下固定資產可壹次性抵扣

“固定資產折舊”是會計學中的概念,是指在固定資產使用壽命內,按照確定的方法對應計提折舊額進行系統分攤。

企業計提固定資產折舊的方法有多種,基本上可以分為兩類,即直線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和工作量法)和加速折舊法(包括年數總和法和雙倍余額遞減法),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所含經濟利益預期實現方式來選擇不同的方法。采用不同的方法,企業計提的折舊金額會有所不同。當企業采用加速折舊法後,在固定資產使用的早期多提折舊,後期少提折舊,其遞減的速度逐年加快。

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所含經濟利益的預期實現方式,選擇折舊方法。折舊方法壹經選定,不得隨意變更。企業變更固定資產折舊方法時,應報有關部門進行備案,並在財務報表附註中予以說明。

2014年9月2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政策的三項舉措。同時,此次《通知》的下發,既是兩部門對於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的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政策的具體落實,又從五個方面對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進行了細化。

中華會計網校的資深老師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對《通知》內容進行了介紹與解讀。該老師介紹,《通知》中提及,生物藥品制造業,專用設備制造業,鐵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運輸設備制造業,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儀器儀表制造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等6個行業的企業2014年1月1日後新購進的固定資產,可采用縮短折舊年限或采取加速折舊辦法。

對於以上6個行業中的小型微利企業也有特殊規定,即該政策適用的時限為2014年1月1日後新購進的固定資產,其用途是用於研發和生產經營***用的儀器、設備,金額在100萬元以下。符合以上三個條件的,允許壹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而如果固定資產單位價值超過100萬元的,可縮短折舊年限或采取加速折舊的辦法。

同時,所有行業企業2014年1月1日後新購進的專門用於研發的儀器、設備,其固定資產單位價值不超過100萬元的,允許壹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固定資產單位價值超過100萬元的,可縮短折舊年限或采取加速折舊的辦法。對所有行業企業持有的單位價值不超過5 000元的固定資產,允許壹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

此外,中華會計網校資深老師還特別提示,按《通知》規定縮短折舊年限的,最低折舊年限不得低於《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規定折舊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舊法的,可采取雙倍余額遞減法或年數總和法。

減負:利好所有企業 新壹輪牛市或將開始

從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政策,到兩部門下發《通知》對該政策進壹步細化,市場均予以充分認可。分析人士認為,這將不僅帶動企業更新技術設備,掀起研發創新的熱潮,更將通過鼓勵固定資產投資起到穩定經濟增長的作用。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前所長賈康表示,加速折舊實質上是國家減少特定企業所得稅的稅基,把設備較高的成本通過加速折舊,沖抵企業應納稅的所得額,實際上也是國家結構性減稅的壹個組成部分。

知名財稅、會計專家馬靖昊介紹,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政策是指企業按照稅法規定準予采取縮短折舊年限、提高折舊率的政策。加速折舊主要是早期折舊金額大,晚期少,這樣,企業早期的應納稅所得額,也就是稅務利潤就低,相應其應繳納的所得稅就少。雖然總稅負未變,但稅負前輕後重,好像是政府給予了企業壹筆無息貸款壹樣,相當於政府在前期扶持了企業發展,後期企業的交稅能力就會增強。

他表示,加速折舊的直接好處是企業不用馬上就交稅,因此增加了企業的流動資金,盤活了現金流,企業的現金負擔好了很多。對國家而言,加速折舊政策意味著當期財政收入的減少;對企業而言,意味著能夠實現延期納稅,使企業可以更大膽地投入研發,加快設備更新,推進技術改造,因為企業越是這樣做,越能得到稅收優惠。

馬靖昊進壹步指出,通過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政策減輕企業前期納稅負擔,緩解企業資金壓力,增強了企業活力,有助於穩定當前經濟。另外,加速折舊政策這壹政策杠桿將促使企業更積極地進行固定資產投資、更新技術設備;企業提質增效了,國家的經濟也就提質增效了。“這是中央推動企業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的根本目的所在,是推進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又壹個重要舉措。”馬靖昊如是說。

全國政協委員、著名會計專家、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管理合夥人張連起也認為,國務院常務會議及兩部門出臺加速折舊政策,總體上是壹項發力精準的政策。雖然不搞強刺激,但是在會計上,在固定資產折舊政策上是壹個精心的安排。張連起認為,《通知》還對所有行業企業持有的單位價值不超過5 000元的固定資產,允許壹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稅前扣除。“考慮到中小企業5 000元以下的固定資產占比更大,該政策更有利於中小企業降低稅負。”

註冊會計師汪本良在其微信公眾平臺中對此項政策進行了詳細解讀。他認為,無論是上市公司還是非上市公司,執行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政策,所得稅延遲繳納,就相當於稅務機關給了企業壹筆無息貸款,利好所有企業。

他認為,實行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的企業利好於中國股市,特別利好《通知》中提到的6大行業中的上市公司,這些公司在創業板和中小板中較多。由此看來,新的壹輪牛市即將開始。

汪本良提醒企業,所有要享受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政策的企業應當在2014年12月31日之前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加速折舊的備案,因為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屬於事先備案類稅收優惠,需要事先辦理備案才能享受。

前瞻:不必擔心影響報表 但須防止操縱利潤

事實上,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政策除了對中小企業及其中的上市公司是利好消息,對於所有上市公司也同樣有利。

據上海證券交易所測算,按照國務院最新的固定資產折舊加速政策,A股所有上市公司第壹年預計總***節省的稅收可高達2 333億元,這將是2013年所有上市公司經營活動現金流總額的7.8%。

但並非所有人都對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叫好。坊間就有壹種擔憂的聲音認為,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相關政策可能會影響到企業當期報表,調整之後,企業當期成本增加,可能會影響到企業的利潤。

張連起則認為,這種擔憂不必要。他表示,允許5 000元以下的固定資產壹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這對中小企業,對科研型企業,對高新技術企業是壹個非常好的讓利於企業的政策。他認為,在當前經濟下行、產能過剩的情況下,加速折舊政策對企業技術升級、更新改造、提質增效升級有重要幫助。

馬靖昊也認為這種擔憂是沒有必要的。他介紹,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政策影響的是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也就是所謂的“稅收利潤”,對於會計利潤不會產生明顯的影響,因為在會計核算上,還是可以按照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來計提折舊的,也可以采用加速折舊法,但這是會計核算方法,與稅收政策無關。

馬靖昊直言,中國的上市公司為了利潤好看,很少會采用加速折舊法。他認為,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新政”對中國上市公司而言是巨大利好,因為上市公司既可以在會計核算上繼續采用保守的折舊方法從而讓利潤好看壹點,同時,在稅收抵扣上可以按照加速折舊法進行,可以很好地改善上市公司的現金流。

馬靖昊進壹步介紹,這項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並不是會計核算規定,它影響的是稅收利潤,進而影響到企業的現金流。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政策前期會帶來“稅收利潤低現金流好”的效果,當然後期會帶來“稅收利潤好現金流差”的效果。但企業在固定資產會計核算上,該怎麽核算還是按照會計準則進行。

馬靖昊同時表示,企業可以根據固定資產的實際情況,選擇最合適的折舊方法。

汪本良則從另壹個層面進行提醒。他表示,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政策的靈活運用,可以使得企業進行企業所得稅和凈利潤的事先籌劃,同時,會計政策的變更與否也給企業以利潤操縱空間。

為此,汪本良建議財政部、國稅總局、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等盡快對上市公司進行調研,特別要對同時發行A股和H股的內地和香港上市公司開展有關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政策的調研,研討出上市公司如何執行此次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政策的指引,明確該政策對於上市公司在會計核算上如何操作,以防止上市公司進行利潤操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