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會計記錄文字應當使用中文。會計記錄所使用的文字,是正確進行會計核算和表述各種會計記錄、會計資料的重要媒介。因此,單位的會計記錄文字必須使用中文,這是法定要求。
第二,在民族自治地方和中國境內的外國組織的會計記錄可以同時使用另外壹種文字。在我國境內,除廣泛使用中文外,在民族自治地方還使用民族文字,
《會計法》規定,單位的會計記錄在使用中文的前提下,可以同時使用另外壹種文字(民族文字或外國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