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銀行和壹般的銀行的區別如下:
1、工作的性質不同
商業銀行主要是壹些事務性的工作。人事部門負責招待領導的決策。
而銀行則包含戰略性的工作和事務性的工作,批準作用的組織、領導會計機構或會計人員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
2、盈利的計算方法不同
商業銀行計算公式為:
經營凈收入=經營收入-經營費用-生產性固定資產折舊-生產稅+出租房屋凈收入、出租其他資產凈收入和自有住房折算凈租金等。財產凈收入不包括轉讓資產所有權的溢價所得。
而銀行計算公式表示為: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長率= (報告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消費價格指數-100%。
3、職責不同
商業銀行負責本單位財產物資的統壹管理,每年進行壹次財產清查,健全保管、領用、維護、賠償、報廢、報損以及人員調動交接制度,保證賬物相符。
而銀行負責組織編制本單位資金的籌集計劃和使用計劃,並組織實施。資金的籌集計劃和使用計劃要結合本單位的經營預測和經營決策以及生產、經營、供應、銷售、勞動、技術措施等計劃,按年、按季、按月進行編制
擴展資料
商業銀行的主要性質
1、企業特征
如:必須具備業務經營所需的自有資本,並達到管理部門所規定的最低資本要求;必須照章納稅;實行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自我約束;以獲取利潤為經營目的和發展動力。
2、金融企業
商業銀行的經營對象不是普通商品,而是貨幣、資金,商業銀行業務活動的範圍不是生產流通領域,而是貨幣信用領域,商業銀行不是直接從事商品生產和流通的企業,而是為從事商品生產和流通的企業提供金融服務的企業。
3、特殊銀行
商業銀行作為特殊銀行,首先在經營性質和經營目標上,商業銀行與中央銀行和政策性金融機構不同。商業銀行以盈利為目的,在經營過程中講求營利性、安全性和流動性原則,不受政府行政幹預。?
4、法律性質
特許制
商業銀行由國家特許成立,發放銀行經營許可證的部門是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特許審批過程主要是:首先由申請人提出申請,然後由中國銀監會予以審查。?[8]?
形式審查要弄清各種申請文件、資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實質審查要弄清申請人是否符合各項經營商業銀行業務的條件。
審查通過後,由申請人將填寫的正式申請表和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資料,報中國銀監會特許批準並頒發經營許可證。值得壹提的是,特許批準的權力完全屬於國家,符合成立商業銀行的各項條件也並不意味著壹定能取得經營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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