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實際發生工程成本時.
借:合同履約成本
貸:原材料、應付職工薪酬等
(2)根據履約進度確認成本.
借:合同結算-收入結轉
貸:主營業務收入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合同履約成本
借:應收賬款
貸:合同結算-價款結算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新收入準則下建築工程的主要會計科目設置及核算內容
1、"合同資產".本科目核算企業已向客戶轉讓商品而有權收取對價的權利.企業在客戶實際支付合同對價或在該對價到期應付之前,已經向客戶轉讓了商品的,應當按因已轉讓商品而有權收取的對價金額,借記本科目或"應收賬款"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收入""其他務收入"等科目;企業取得無條件收款權時,借記"應收賬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涉及增值稅的,還應進行相應的處理.
2、"合同負債".本科目核算企業已收或應收客戶對價而應向客戶轉讓商品的義務.企業在向客戶轉讓商品之前,客戶已經支付了合同對價或企業已經取得了無條件收取合同對價權利的,企業應當在客戶實際支付款項與到期應支付款項孰早時點,按照該已收或應收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應收票據"等科目,貨記本科目;企業向客戶轉讓相關商品時,借記本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等科目.涉及增值稅的,還應進行相應的處理.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在向客戶轉讓商品之前,已經收到的合同對價或已經取得的無條件收取合同對價權利的金額.
3、"合同履約成本".本科目核算企業為履行當前或預期取得的合同所發生的、不屬於其他企業會計準則規範範圍且按照本收入準則應當確認為壹項資產的成本.企業發生上述合同履約成本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職工薪酬""原材料"等科目;對合同履約成本進行攤銷時,借記"主營業務成本""其他業務成本"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涉及增值稅的,還應進行相應的處理.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結轉的合同履約成本.
4、"合同結算".本科目核算同壹合同下屬於在某壹時段內履行履約義務涉及與客戶結算對價的合同資產或合同負債,在此科目下設置"合同結算-價款結算"科目反映定期與客戶進行結算的金額,設置"合同結算-收入結轉"科目反映按履約進度結轉的收入金額.資產負債表日,"合同結算"科目的期末余額在借方的,根據其流動性,在資產負債表中分別列示為"合同資產"或"其他非流動資產"項目;期末余額在貸方的,根據其流動性,在資產負債表中分別列示為"合同負債"或"其他非流動負債"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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