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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理工職業學院2019年招生簡章,招生專業

第壹章 總 則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為保證學院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深入實施?陽光工程?、規範招生管理,維護學院和考生合法權益,結合學院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壹條 本章程適用於山東理工職業學院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

 第二條 山東理工職業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公正、透明?,兼顧?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山東理工職業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四條 學院名稱:山東理工職業學院

 第五條 學院國標代碼:14242

 第六條 學院辦學性質: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第七條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第八條 學制:三年

 第九條 校址:山東省濟寧市太白湖新區荷花路6號

 第十條 學院歷史:學院前身是山東省貿易職工大學,始建於1950年,2009年3月,經山東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改建為山東理工職業學院。

 第十壹條 地理環境:學院地處聞名中外的孔孟之鄉?濟寧市太白湖新區。交通便利,生態資源得天獨厚,是濟寧市行政商務中心、科教文化基地、休閑度假勝地和生態宜居新城。

 第十二條 辦學特色:學院堅持?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以服務發展為宗旨,以促進就業為導向?的辦學方針,秉持?世界眼光、國際標準,特色辦學、職教報國?的發展理念,實施質量立校、特色興校、人才強校戰略,走?集團化、特色化、國際化?和?產學研結合?辦學之路,堅持內涵發展、特色發展、科學發展、跨越發展,紮實推進內涵建設,致力於建設?低碳、生態、新能源、新信息示範大學校園?和?山東省高等教育技能型特色名校?,打造先進制造業、新興戰略產業、現代服務業和現代農業發展需要的高技能應用型人才培養基地,培養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高素質勞動者和技術技能人才。

 第十三條 辦學實力:學院占地1003畝、規劃建築面積40萬平方米,已建成26萬平方米。經過60年的辦學積累,形成了較強的辦學實力,現有教職工612人,教授、副教授171名,雙師型教師占38.86%。學院設有機電工程學院、汽車工程學院、光電工程學院、金融會計學院、商學院、軟件工程學院、建築工程學院、化工新材料學院、航空航海學院、基礎工程學院、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部、公***課教學部等十二個二級院部。設立41個專業,涵蓋材料與能源、制造、電子信息、財經、生化與藥品、土建等11個專業大類。設有光電工程技術研究所、新能源與新材料研究所、汽車工程研究所、機電工程研究所、產業集群研究所等11個科研機構。學院技能鑒定所能為學生在校期間完成技能證書的鑒定及發放。

 學院是?山東省高等教育技能型特色名校?立項建設單位、山東省文明單位,山東省富民興魯先進單位、山東省首批?齊魯節約之星?、國家工信部技能型緊缺人才培訓基地、教育部授予的?中德諾浩高技能汽車人才培養國家級教師培訓示範基地?、美國惠普國際軟件人才及產業培訓基地合作院校、甲骨文(山東)OAEC人才產業基地合作院校、山東省港航局船員培訓中心、山東省高校校園綠化管理工作先進單位、山東省高校標準化學生公寓、山東省高等學校標準化學生食堂、全國青年創業教育培訓基地、全國KAB大學生創業教育基地、山東省教育廳留學中心國際教育基地、山東省師資隊伍建設先進集體,是教育部批準的山東省對口支援新疆教育的高職院校之壹。

 學院實習、實訓設施設備先進齊全,擁有3萬平方米的校內實驗、實訓場所,實訓實驗室85處,專用教學儀器2000多臺套,教學用計算機2356臺,教學儀器總值1.35億元。圖書館建築面積2.5萬平方米,圖書資料館藏量77.4萬冊,電子圖書資料1319GB。建有2.5MWp屋頂光伏電站、機械加工廠、汽車檢測中心、汽車駕駛學校。中央財政、省財政支持的數控專業、應用電子技術專業、汽車專業和物流專業實訓中心。與兗礦集團、山東聯誠集團有限公司、國際焦化、博特精工、濟寧潤華集團、遠通集團等建立了130余處校外實習基地。

 第十四條 就業渠道:學院把提高就業率和就業質量作為就業工作的重要目標,高度重視大學生的職業指導和職業生涯規劃設計,積極開展創業教育。註重校企合作,實行訂單培養,努力實現?學校與企業?、?學習與就業?兩個?零距離?對接。近年來學院與美國惠普公司、美國甲骨文(山東)OAEC人才產業基地、江蘇沙鋼集團、青島海爾集團、歌爾聲學電子有限公司等世界500強企業和山東省港航局船員培訓中心、臺聯電集團、北京中航天使人力資源服務有限責任公司、江蘇南通海瀾船舶管理有限公司、山東潤峰集團、濟寧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山東榮信煤化有限公司,北京航天新興科技公司,山東中煤工礦集團、山東聯誠集團有限公司、山東舜和酒店集團、辰欣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兗礦集團、國際焦化、博特精工、濟寧潤華集團、遠通集團、太陽紙業集團等100多家知名企業建立了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形成了畢業生就業網絡。學生在畢業前1--2個學期,即可帶薪頂崗實習,畢業後可在頂崗實習單位就業。同時,學院積極開拓就業渠道。與山東省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對接,建立了畢業生海外就業的渠道。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五條 成立以學院主要領導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分層負責、全程監督、招生就業處具體實施的招生錄取工作運行機制。

 第十六條 領導小組負責對招生錄取的全過程進行監督,並負責制定招生政策,討論決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實施招生及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分配原則、辦法及錄取

 第十七條 招生計劃分配原則和辦法。

 省外計劃: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區安排招生名額,並根據我校專業設置和近幾年招生實際情況調整相關省(區)安排招生名額。

 分專業計劃:根據我校畢業生主要就業單位的專業需求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經學校招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招生專業並制定分專業招生計劃。優先考慮學校特色專業和優勢專業。

 第十八條 山東理工職業學院招生計劃通過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院網站、學院招生簡章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第十九條 對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的考生,學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規定的投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

 第二十條 語種:語種不限(入校後統壹開設英語課)。

 第二十壹條 男女比例:各專業男女比例不限(校企合作、訂單培養有特殊要求者除外)。

 第二十二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文件規定。

 第二十三條 錄取按照誌願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第壹誌願,在上線報考我院的考生中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滿計劃數為止;若上線考生不足,則進行第壹次征集誌願,第壹次征集誌願時仍按照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第壹次征集誌願考生,仍不滿,則依次類推。

 第二十四條 按報考專業誌願優先的原則確定專業。若第壹專業誌願考生在該專業計劃中已滿,則該專業不再錄取第二、三專業誌願考生;若第壹專業考生在我院該專業計劃中不滿,則該專業錄取第二專業誌願考生,依次類推。

 第二十五條 在確定錄取資格時,考生的各種加分、降分情況均已記入總分,無單科成績要求。

 第二十六條 錄取結果公布:山東省教育招生考生院網站查詢、學院網站查詢和寄發錄取通知書等形式。

 第五章 其它

 第二十七條 新生入校後,學院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體檢,對體檢不合格的考生,按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八條 藝術類專業投檔原則、錄取原則按照《山東省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執行。

 第二十九條 收、退費標準

 1、收費標準。執行山東省物價局統壹標準。機電壹體化技術、數控技術、機械制造與自動化、樓宇智能化工程技術、電氣自動化技術、汽車技術服務與營銷、煤炭深加工與利用、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汽車電子技術、應用電子技術、光伏發電技術及應用、應用化工技術、光伏材料加工及應用技術、寶玉石鑒定與加工技術、礦山機電、工程造價、建築工程技術、計算機應用技術、物聯網應用技術、計算機網絡技術、軟件技術、信息安全技術、生化制藥技術、航空機電設備維修等專業學費每生每年5000元;裝潢藝術設計、環境藝術設計專業學費每生每年6600元;會計電算化、農村合作金融、財務管理、投資與理財、市場營銷、電子商務、國際貿易實務、報關與國際貨運、物流管理、旅遊管理、酒店管理、會展策劃與管理、商務英語、文秘等專業學費每生每年4800元;中德聯合辦學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專業學費每年每生12000元;校企合作辦學(合作企業:北京中航天使人力資源服務有限責任公司):航空服務管理專業學費每年每生8000元;校企合作辦學(合作企業:甲骨文<山東>OAEC人才產業基地)計算機應用技術 、物聯網應用技術專業學費每年每生9600元。校企合作辦學(惠普<濟寧>國際軟件人才及產業基地)惠普軟件測試專業學費每年每生5000元。

 2.學費的退費辦法。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校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

 第三十條 資助與獎勵政策:

 1.學院根據國家規定設立?國家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省政府勵誌獎學金、國家助學金?;

 2.學院執行國家助學貸款政策,家庭困難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3.設立貧困生救濟基金,對貧困生實行部分或全部學費減免政策;

 4.勤工儉學、為特困生提供資助;

 5.實行獎學金,對品學兼優的學生實行獎勵。

 第三十壹條 學歷證書:學生在校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教育部統壹印制的山東理工職業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專科畢業證書。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我院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不收取國家規定之外的任何費用。對以山東理工職業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個人或機構,學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壹致之處,以國家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四條 山東理工職業學院招生網址:;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由山東理工職業學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