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稅做會計分錄的方法如下:
壹、繳納附加稅的會計分錄,主要通過“應交稅費”會計科目進行核算,相關會計分錄編制如下:
1、借: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應交稅費—應交地方教育附加。
2、貸:銀行存款。
二、計提附加稅時,相關會計分錄編制如下:
1、借:稅金及附加。
2、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應交稅費—應交地方教育附加。
三、期末結轉到本年利潤時,相關會計分錄編制如下:
1、借:本年利潤。
2、貸:稅金及附加。
四、稅金及附加
該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稅金及附加是損益類賬戶,借方表示增加,貸方表示減少。期末,應將本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余額。
五、應交稅費
應交稅費是根據稅法規定應上繳的各種稅款,是應付賬款的壹種,主要包括應該交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等稅費。該科目的貸方登記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借方登記已交納的各種稅費,期末貸方余額反映尚未交納的稅費;期末如為借方余額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