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減值準備屬於資產類科目。
資產的可收回金額低於其賬面價值,應當按可收回金額低於其賬面價值的差額計提減值準備,並計入當期損益。合同資產發生減值時也需要計提減值,企業按應減記的金額,借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貸記“合同資產減值準備”科目;轉回已計提的資產減值準備時,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合同資產減值的含義:
壹、資產減值損失在會計核算中屬於損益類科目,是指因資產的賬面價值高於其可收回金額而造成的損失,期末列示於利潤表的"資產減值損失"項目中。
損益類科目是會計科目的壹種,這類科目是為核算"本年利潤"服務的,具體包括收入類科目、費用類科目;在期末(月末、季末、年末)這類科目累計余額需轉入"本年利潤"賬戶,結轉後這些賬戶的余額應為零。
二、資產減值準備科目屬於資產類科目,其對應科目是"資產減值損失"。如企業發生固定資產減值損失,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
資產減值準備是指由於固定資產市價持續下跌,或技術陳舊、損壞、長期閑置等原因導致其可收回金額低於賬面價值的,應當將可收回金額低於其賬面價值的差額作為減值準備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