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成品計入自制半成品科目。
在工業企業會計制度中,設置“自制半成品”科目,以核算企業自制半成品的實際成本。例如鋼鐵聯合企業生產的生鐵和鋼錠,紡織印染企業生產的棉紗和坯布等,都屬於自制半成品。
自制半成品通常要在本企業繼續進行加工,但也可對外銷售。壹般在單件、小批生產條件下,不單獨計算半成品成本,包括在在產品之內,只有在大批大量生產條件下,才計算半成品成本。
擴展資料:
半成品存貨受損價值確定方法如下:
半成品的受損價值與產成品受損價值的計算方法相同,其取得時的實際成本也按“料”、“工”、“費”三項成本核算。
半成品在評估操作過程中,要正確計算其實際成本比較復雜,因為半成品為尚未制造完工成為產成品,實物形態及完工程度各不相同,應分別不同完工程度進行核算。
1、“料”為直接材料,有的半成品材料是壹次性投入的,有的半成品材料是根據工序分批投入的,應按所完成的工序實際的投料進行核算,材料單價與原材料中的主要材料單價相壹致。
2、“工”為直接人工,包括生產工人的工資及按規定比例計提的職工福利費,其計算公式如下:
工資和福利費單位成本=工資定額×(1+規定計提職工福利費比例)
式中:工資定額為半成品所完成的工序,逐道工序工資定額累加數。
3、“費”為制造費用,半成品的單位制造費用在產成品單位制造費用的基礎上,按半成品的約當產量進行計算確定。其公式為:
半成品單位制造費用=產成品單位制造費用×半成品完工率
半成品價值=∑(單位原材料+單位工資及附加+單位制造費用)×實際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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