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稅務幹部適應新常態樹立法治精神、守紀律守規矩的需要。
在經濟新常態背景下,地方稅收面臨增長速度換擋期、結構調整期、基數消化期“三期疊加”的復雜局面,組織收入的難度和壓力前所未有。面對極其嚴峻的形勢,地稅系統要乘勢而上,積極調整工作思路,堅持統籌兼顧,精準發力,牢牢把握組織收入的主動權。要掌握組織收入的主動權,必須樹立法治精神,堅持組織收入原則,做到應收盡收,既不超征稅款,也不私減免稅;必須遵守紀律和規矩,樹立大局意識,處理好局部和全局、當前和長遠、個人和集體的關系。絕不能壹意孤行,因小失大,以私廢公。樹立法治精神,守紀律守規矩,稅務幹部要以身作則,團結協作;個人要服從集體,下屬要服從上級;既要保證政令暢通,又要禁止。
二、樹立法治精神,紀律和規矩是稅務幹部必須具備的道德品質。
作為稅務幹部,必須要有法治思維和意識。壹個具有法治思維的人,必須尊重和崇尚法治。我們要把法律作為觀察、思考、判斷的依據,把法律作為言行的底線。建立紀律規矩新常態,需要稅務幹部特別是黨員幹部帶頭。我們必須始終樹立榜樣。遵守紀律和規則是黨中央建立法治國家和法治政府的前提。只有稅務幹部特別是黨員幹部帶頭遵守紀律,堅持依法行政,才能在群眾中營造法治國家、法治社會、依法治稅的濃厚氛圍,最終形成全民守法的社會。稅務幹部特別是黨員幹部開好頭,才能形成守紀律守規矩的新常態。
第三,樹立法治精神、遵守紀律和規則是凈化政治環境的必然要求。
建立紀律規矩新常態是凈化政治環境的必然要求。所有的國家和家庭都需要壹套規則來約束和規範個人。對於黨員幹部來說,國法和黨紀都是必須遵守的剛性行為準則。同時,我們必須遵守壹些沒有明確規定並列入紀律條例的規則,這些規則是黨員幹部必須要求和自律的自律和自律。這些紀律和規矩是通過很多代人的努力總結出來的,有些是以生命為代價總結出來的。建立紀律和規則新常態,可以說對營造良好的政治生態環境、依法治稅、誠信納稅具有決定性作用。
建立紀律規矩新常態,有利於加強黨的建設。紀律和規矩是對稅務幹部特別是黨員幹部黨性的重要考驗,也是對稅務幹部特別是黨員幹部忠誠度的重要考驗。遵守紀律和規矩,才能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壹致;只有遵守紀律和規則,壹切才能按規定辦事;為了不枉法,壹切工作都要立足於群眾;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獲得人民的積極支持。我們黨只有建立紀律和規矩新常態,才能杜絕腐敗,才能使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緊密團結在黨的周圍,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共同努力。
四、樹立法治精神,紀律和規矩是黨員工作的要求。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黨員幹部要自覺遵守黨章黨規、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繼承和發揮黨的優良傳統,保持黨員的先進性和純潔性,不斷錘煉黨性,提高業務工作能力,練好為人民服務的本領。通過前壹段時間的學習,我認為,遵守紀律和規則不僅可以保證黨和國家事業的健康發展,而且可以有效地保護我們的稅務幹部,特別是黨員幹部不犯錯誤,做到政治上明智。
守紀律守規矩,首先要樹立大局意識。要著眼大局,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在思想上政治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壹致,處理好局部和全局、當前和長遠、個人和集體的關系,自覺圍繞大局切實履行職責,充分發揮作用,講政治,顧大局,明辨是非,不謀私利,全心全意把自己的聰明才智用在幹事創業上;要以身作則,團結協作,把戰鬥力和執行力統壹起來,激發稅務幹部特別是黨員幹部幹事創業激情。
其次,要樹立廉政意識。美德可以勤政廉政,誠信是基礎,什麽都不能丟。“公生光明,貪生威風”。稅務幹部特別是黨員幹部要堅守廉潔底線,正確行使權力,做到愛民、權民、利民。要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權力觀、政績觀,不斷加強自身修養,始終保持清醒的頭腦;要慎獨、慎獨、慎獨、慎微,管好自己的嘴、手、腳,算好政治賬、經濟賬、聲譽賬、親情賬、親情賬、自由賬;要樹立“常在河邊走,就是永遠不濕鞋”的信念,對外面的事始終“看得透、想得透、放得下、忘得了”,自覺抵制各種誘惑和不良作風,老老實實做事,做壹個正直的人。
最後,要有敬畏之心。壹個心存敬畏的人,會謙虛謹慎,不驕不躁,會嚴於律己,言行謹慎。相反,壹旦他沒有了敬畏之心,就敢於無視黨紀國法,把自己放在特權地位,做壹個特殊的黨員,敢於跨越“雷池”,闖“紅燈”,踩“底線”,這就是個別稅務人員倒在權力、金錢、美色等壁壘上的原因。是因為他們失去了敬畏感,心存僥幸,膽大妄為。最終,他們會永遠後悔。
“昂首三尺,有紀律”。領導幹部只有遵守紀律和規矩,才有權利不“任性”,才能始終對黨紀國法心存敬畏。領導幹部只有遵紀守法,恪守“三嚴三實”,才能做到慎之又慎、慎之又慎,做到忠誠、幹凈、擔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