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會計人員完成網上繼續教育或其他形式的,視為完成繼續教育學分。他們可以將“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證書”或“其他證明材料”上傳到“湖北省會計人員管理個人系統”和“繼續教育管理註冊”欄目,由管理人員審批。
2.繼續教育學分要求90學分,不分必修和選修,其中必修60學分,公共課30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