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勞動爭議仲裁的材料
1、勞動爭議仲裁申訴書。申訴書需向仲裁委提交正本壹份,並應按被訴人的人數提供相應的副本。申訴書應包括下列內容: (1)職工當事人的姓名、職業、住址和工作單位、聯系電話;企業的名稱、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聯系電話; (2)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 (3)證據、證人的姓名和住址; (4)仲裁機構有統壹的封面提供,申訴人可直接填寫。 2、當事人向仲裁委員會提交申訴書時,還應附交下列材料:勞動合同、工資支付憑證、工作證件、身份證件或退工證明等材料;單位當事人提交單位營業執照副本、批準證書副本及單位法定代表人證明材料; 3、當事人及被訴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包括: (1)當事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被申訴人法人註冊登記資料原件; 4、有關的證據材料復印件及證據清單。對申訴材料不齊備或有關情況不明確的仲裁申請書,應指導當事人予以補充。 5、當事人如果需委托代理人,應同時提交授權委托書壹份。授權委托書應寫明受委托人的基本情況、委托事項和委托權限。委托權限如果包括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的,委托人必須逐項列明; 6、當事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職工,應向仲裁委員會提交其法定代理人參加仲裁活動的相關證明。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勞動爭議的被申請人聯系不上的,勞動仲裁機構可以通過公告的方式送達相關仲裁文書,公告期滿後視這送達,被申請人不出庭的,可以缺席裁決。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讀者可以繼續咨詢,有專業的律師為妳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