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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人員對記錄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應

《會計法》第十四條明確規定,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必須按照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審核原始憑證,有權拒絕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並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應當按照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的規定予以退回,並要求更正和補充。

所以答案是:a,b。

a有權不接受;

b .向該股股長報告;

d退回來——因為前提沒說:只退回記錄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是不合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