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八任總督中,直隸總督和兩江總督是精英中的精英。巡撫直守京師,離亭子僅壹箭之遙。以及“江南地稅貢獻天下十分之三;曹操,當天下十之五;也有利於江淮的鹽莢和關河的征收。是壹個省占九州壹半的兩江地區。曾被康熙譽為“東南之富地,河左之人文”,兩江總督的重要性全國各地區無人能及。
到了清末,兩江總督的地位越來越突出。近半個世紀以來,湘淮集團壹直堅守這壹陣地。曾國藩是先行者,難怪李鴻章說“兩江疆域遼闊,資源豐富,博采眾長是絕對必要的。”
兩江總督是多大的官,我們只要看他的職責範圍就壹目了然了。
為什麽說兩江總督在督撫之列?對比壹下兩者的職權範圍就知道了。巡撫是掌管壹省或數省的最高軍政首長,其職責在《清史稿》中概括為“統管軍民,綜合統管軍民,檢點任用官員,修封邊境”。具體而言,它擁有以下六項權力:
1,記住咨詢權。清朝的總督有權單獨行動。凡有重大地方政務和重要改革的地方,總督可以根據當地情況要求皇帝通過奏議作出裁決,皇帝通過朱批向總督下達指示,經君主及其大臣適當商議後付諸實施。有時候,皇帝還和軍務大臣商量,或者開九大臣會議,再由朝廷向總督頒布法令,讓他去執行。
2、監督文武官員的任免。清代督撫還兼任都察院禦史,對地方官員有監督權,具體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壹是行使對兩個文官司及武官副將以下各級官員的考核權;二是對文官軍銜、官職以下官員的職銜調動權,武職,中將。第三,對下級官員的推薦權。此外,支路和道路也包括在總督的建議中。
3、處理行政事務的權利。省長是壹個省或幾個省的軍事和政治首腦。雖然人們認為總督的權限偏向軍方,但他也有權處理地方行政事務,具體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壹,發揮會計監督國庫的權利。部署特使是“壹省財賦之集”,由他向住院部作出的冬評書和奏賣清冊,要提交巡撫或巡撫審閱,再提交住院部會商。總督也有權監督諸侯國庫。如果總督是個新地方,按照法律規定,他必須查國庫,“詳細查所有的項目和收支的真實數字”;使臣離任時,巡撫也要親自檢查諸侯國庫,“帶著報表送到部裏”;每年打銷的時候,巡撫“親自查點司庫的錢糧”。
第二,刑事審判權。在壹個省裏,省知府按罪名分管,但巡撫、巡撫不僅僅是地方司法機關的壹個審級,還對府州縣以上政府審批的正徒刑案件進行審核,取得了刑事審判權。
第三,地方重大改革有壹定的自主權。
4、掌控綠營軍隊的權利。總督是壹方的最高軍事統帥,控制著所在地區的總督、知事、連長,主要控制所在地區的綠營人士。其主要職權包括約束和派遣,具體體現為:監督武官的權力;題目是免除軍人的權利;審議系統的操作權限;派遣軍隊的權利。
5、與外國談判的權利。鹹豐十年,清廷在設置宰相衙門處理國家事務時,還設置了南北洋貿工部長,由兩江總督和直隸總督兼任。其他總督負責該地區的外交事務,他們有話要對北洋大臣說。
光緒二十四年,清廷頒令:“各省將軍、巡撫,既是宰相,又是各國大臣,仍準備與宰相衙門王做生意,以求中外和睦相處,遇事聯絡。”
各省督撫適時獲得對外交涉權,不僅處理對外貿易和交涉事務,後來所有與外國人有關的事務都在其管轄範圍內,洋務成為晚清督撫的第壹要務。
6、移風易俗和教育權。州長也有責任對他轄區的人民進行思想教育。他應該廣泛宣傳詔令和儒家學說,引導人民遵守封建禮教,從而穩定封建統治秩序。主要表現在:勸民助農,建立封建禮儀;加強教育,移風易俗;鼓勵妳的學習,把他們變成導師。
以上職位均由清朝總督擔任。此外,兩江總督有其特殊性,即治理的重點是錢糧、水運、河道管理和鹽務。司兩江總督彭玉麟曾說:
“兩河總督把計劃薪水和儲存國家教訓作為頭等大事。”
所以,雍正帝說:“這是第壹部復雜的戲劇,沒有正義是不容易撼動它的。”其地位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具體表現在:
1,兼管水務。清代實行漕運制度,漕運總督駐淮安,負責漕運事務。順治二年,戶部決定每年在山東、江蘇等八省征收糧食四百萬石,並規定各糧省督撫在糧食的征收、檢查、運銷中負有監督和糾察的責任。
兩江總督的責任更重。首先,兩江是重要的收糧之地,收糧數量巨大,其中江南(含江蘇、安徽兩省)179.44萬石,江西57萬石,占糧食總量的57%。
其次,各省的糧食都要通過大運河運到京通,運糧路線很大壹部分在江蘇。因此,疏通運糧路線,督促巡撫監管運糧船,探索開辟新的運糧路線,約束沿途運糧船的旗幟,報知運糧船將再次運過黃河,是其職責的重要組成部分。即使是天亮以後,在兩江總督的控制和支持下,海上運糧也順利進行。有時運糧總督空缺,即有兩個總督兼任。
2、河道事務管理權。清初設河督,居濟寧,簡稱“將軍河”。康熙十六年,遷至清江浦。雍正七年,總河改為江南河總督,駐清江浦,副河為河南省山東河總督,駐濟寧,掌管南北河流。八年,增設直隸政和、撫宗河為河道水利巡撫,派駐天津。自然是北河、南河、東河三任總督。其中,江南都督與清朝統治關系最為密切。康、雍、甘三朝,皇帝重視河道事務,親自選拔治河人才,指明治河方略,對黃河、淮河、運河的綜合治理起到了暫時的作用,減少了水患。而黃河、淮河、運河的管理多在兩江地區,所以兩江總督也有兼管之職。
乾隆中期,兩江總督開始掌管河道事務。有重要的工作時間,兩江總督也必須派駐清江,親自監督河道工人。鹹豐十年,因為五年黃河已改道北行,江蘇沒有河工,南河總督下崗。
3.掌管鹽務。繁榮50年後,大綱開始停滯,商業勢力疲累,鹽務越來越差。為了整頓兩淮鹽務,道光十年,削兩淮鹽務,兩江總督也在。
此後,歷任兩河總督對兩淮鹽政進行了多次整頓和改革。如道光十二年,陶澍對淮北鹽區29縣的淮北鹽務進行了徹底的改革。道光三十年,陸劍英在淮南改用票鹽,模仿淮北,進行鹽政改革,效果明顯。鹹豐、同治年間,曾國藩對兩淮鹽務力量的整頓也收到了暫時的效果。
4.兼任南洋大臣。鹹豐八年,五口通商大臣改為兩江總督。丞相衙門設立後,除北方三口由江蘇巡撫兼任外,其余長江沿岸八口通商口岸均由五位通商大臣掌管。同治元年二月,通商大臣壹度改為專職,但到十二月,江蘇巡撫仍兼任,開始有了“南洋通商大臣”的名號。
同治四年五月,兼任通商大臣的江蘇巡撫李鴻章代理兩江總督,通商大臣兼任兩江總督。直到同治十二年後,兩江總督兼通商大臣才成為定制,簡稱“南洋大臣”。
南洋的通商產業大臣“主管中外談判的總務,主管長江以上的上海人民口岸,閩粵浙三省也主管”。也就是說,在長江以南的通商口岸,對外交涉事務全部歸南洋大臣管轄,各省督撫也歸其管轄。兩江總督兼南洋大臣的帝王地位,說明他優於其他總督,權力僅次於直隸總督。
後來,南洋大臣還獲得了組織海防、訓練南洋海軍和陸軍、檢查關稅和組織洋務企業的權力。
從上述職責來看,兩江總督無疑是除直隸總督之外最重要的總督。
第壹,兩江總督掌管的糧、水、鹽、河工程,都關系到清朝的國家大計,影響著清朝的財政命脈和政府治亂的成敗。
其次,兩江總督的權力隨著時代的發展變化而不斷擴大。康、雍時期,獨任巡官、捕賊、整頓營寨,還負責錢糧水事務。到乾隆中期,兩江總督起初是河工,後為鹽政、南洋貿易大臣,權力越來越大。同治以後,兩江總督逐漸擴大在江南的勢力,開始以湖南勢力為主。
再次,由於其職責關系到治亂,歷代皇帝對巡撫人選都非常重視,其任用大多被皇帝特別簡化,尤其是在江南這個富庶之地。比如、傅拉塔、範、奧等。康熙帝特簡中的兩江總督,都是有名的德才兼備的清官。
雍正帝的第壹人才往往是用人異常。尹繼善為官八年,即簡稱兩江,後在乾隆朝三任兩江。他治理兩江27年卓有成效,在江南享有盛譽。
最突出的是道光對陶術的簡單運用。道光十年後,道光特別任命陶澍為兩江總督。陶澍沒有辜負道光的期望,在漕運、水利、鹽政等方面均有建樹,保障了江淮。
總之,在地方督撫中,兩江總督的權力僅次於直隸總督,是除直隸總督之外最重要的總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