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規定:發生可能對上市公司股票市場價格產生較大影響、而投資人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時,上市公司應當立即將有關重大事件的報告提交證券交易所和證監會,並向社會公布,說明事件的實質。
2.會計信息披露內容不全面,影響報表使用者做出正確決策
表現為公司對應披露的信息不作全面的披露,而是采取避重就輕的手法,故意誇大部分事實、隱瞞部分事實,誤導投資者。
3.會計信息披露方式不完善,難以滿足不同信息使用者的需求;
4.會計信息披露運作很不規範,會計信息披露質量較低
① 會計信息披露壹直存在著信息不對稱問題
② 會計披露虛假信息時有發生;
③ 會計信息披露差錯時有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