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按實際支付或應付、
貸:“銀行存款”、“應付票據”等科目。
(2)購入材料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如分期購買材料)且實質上是融資的,按買價現值支付。
借:“在途材料”科目,
根據可抵扣的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根據應付金額,貸記:“長期應付款”科目,根據其差額,
借記:“未確認融資費用”科目。
(3)采購的材料和商品到貨驗收入庫。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進價”等科目,
貸:“在途商品”科目。
如果存貨按銷售價格計算,
借:本科目的“庫存商品”,
根據購買價格,
貸:“在途商品”科目的買價與賣價的差額,
借:或貸:“商品購銷差價”科目。
在途材料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已支付、提取、驗收但尚未到達或驗收入庫的在途材料和商品的采購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