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需要開縣納稅申報表證明;
2.不需要在報紙上聲明丟失。
目前,稅務已經實現了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壹發票稅務信息的* * *使用。納稅人遺失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後,不需要到稅務機關辦理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納稅申報憑證,可以使用相應發票的其他基本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退稅憑證或者會計憑證。
發票丟失後縣體的處理方式:
1.如果發票和扣款同時丟失,則發票和扣款同時丟失。以加蓋賣方發票專用章的相應發票記賬聯復印件為準,需要註意的是,壹般賣方記賬聯不需要加蓋發票專用章。付款人遺失發票和抵扣聯,需在記賬聯上加蓋發票專用章,作為記賬憑證、退稅憑證或抵扣憑證交付付款人。
2.增值稅專用發票記賬聯丟失如何處理,沒有明確規定。壹般情況下,發票聯或抵扣聯等其他復印件可以作為記賬憑證。註意丟失記賬聯的壹方保留提供發票復印件壹方的相關證明,證明要點與原件壹致,有原件保管單位公章或個人簽名;
3.普通發票記賬本遺失的,由提供發票復印件的單位出具相關證明,並由提供方簽字。證明相關要點,與原件核對,並加蓋原件保存單位公章或個人簽名;
4.普通發票發票聯丟失,文件中沒有明確規定。但在實際操作中,需要取得原開票單位的公章證明,並註明原憑證號、金額、摘要等。,經經辦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單位領導等審核後作為原始憑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攜帶、郵寄、運輸空白發票跨越規定的使用區域,或者攜帶、郵寄、運輸空白發票進出境的,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654.38+0萬元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654.38+0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非法所得予以沒收。
丟失或者擅自損毀發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