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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投資的會計分錄如何編制?

企業在經營中接受投資時,應設置實收資本科目、資本公積科目等進行有關核算,具體的會計分錄是什麽?

接受投資的會計分錄

(壹)如果是接受現金資產投資,那麽其具體的賬務處理如下

借:銀行存款(發行價款、手續費、傭金)

貸:股本(股份有限公司按面值)/實收資本(有限責任公司按照雙方約定的份額)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資本溢價(差額倒擠)

(二)如果是接受非現金資產投資,那麽其具體的賬務處理如下:

1、接受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投資時:

借: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入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實收資本或股本

資本公積——資本(股本)溢價

2、接受存貨投資時:

借:原材料等(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入賬即公允價值)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實收資本或股本

資本公積——資本(股本)溢價

資本公積包括哪些?

會計準則所規定的可計入資本公積的貸項有四個內容:資本(股本)溢價、其他資本公積、資產評估增值、資本折算差額。

1、資本溢價是公司發行權益債券價格超出所有者權益的部分,股本溢價是公司發行股票的價格超出票面價格的部分。

2、其他資本公積包括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長期股權投資權益法下被投資單位凈利潤以外的變動。

3、資產評估增值是按法定要求對企業資產進行重新估價時,重估價高於資產的賬面凈值的部分。

4、資本折算差額是外幣資本因匯率變動產生的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