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企業在享受抵扣政策時有虛假記載、虛報項目投資額或其他不符合有關規定的行為,違反稅法和財務會計準則,存在會計違規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企業因會計違規行為將面臨相應的會計問責。
會計問責通常包括出具虛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報表,提供虛假財務會計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六十九條規定,違反會計法規定的,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可以並處罰款。情節嚴重的,稅務機關可以處以罰款,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同時,根據不同情況,還可能追究刑事責任。
需要強調的是,稅務機關將視情節輕重對個別違規行為進行處理。壹般情況下,對初次輕微違規的企業,會給予警告、罰款等行政處罰,並要求其及時整改。對於嚴重違規的公司,將面臨更嚴厲的制裁。
總之,享受加計扣除不會直接觸發會計責任的追究,但如果企業在享受加計扣除政策時違反相關規定,比如虛報投資額,就可能面臨會計違規的問責。不同的情況會導致不同的處罰,具體情況需要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實際情況來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