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應付職工薪酬——獎金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涉及代扣個稅)
銀行存款
企業計提春節獎金時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生產成本(根據員工所屬部門計入對應科目)
貸:應付職工薪酬——獎金
此外,企業代繳職工個人所得稅時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計提獎金時計提科目的選擇
企業計提應付給員工獎金時,根據員工所屬部門的不同,分別按以下情況進行處理:
應由在建工程、研發支出負責的職工薪酬,借記“在建工程”、“研發支出”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獎金”科目;管理部門人員產生的職工薪酬,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獎金”科目;生產部門人員產生的職工薪酬,借記“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等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獎金”科目;銷售人員產生的職工薪酬,借記“銷售費用”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獎金”科目。
應付職工薪酬的含義
應付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而給予各種形式的報酬以及其他相關支出。應付職工薪酬核算的是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是企業會計科目中負債類科目之壹。應付職工薪酬科目設置“職工福利費、非貨幣性福利、工資、獎金、津貼、住房公積金”等二級明細科目進行核算。
春節獎金發放是否在個稅征稅範圍
春節獎金發放在個人所得稅征稅範圍之內,因此應當按照“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並由企業代扣代繳。根據個人所得稅相關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