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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銀行對公賬戶每月的對賬日期是幾號?

對賬時間可以自己安排,但要求每月至少對賬壹次。

1.公戶每月的對賬日期是幾號?

企業在銀行的每月對賬時間是按照公歷劃分的,即公歷從1到當月最後壹天,在此期間需要核對所有的收支賬目。壹般情況下,月初1-5天內,銀行會把對賬單送過來,或者有人送到妳公司,核對銀行對賬單,看看余額有沒有錯,在回單上加蓋預留印鑒確認。人民銀行要求銀行每月與單位對賬,銀行將對賬單發送給單位,單位必須在10天內加蓋預留印鑒並返還給銀行。

第二,企業選擇什麽時候和解。

1.企業壹般應在每月3日至5日前到相關銀行領取上月的銀行對賬單。企業調取相關銀行對賬單後,在1~3天內,將企業的財政存款日記賬記錄與銀行提供的對賬單記錄進行核對。核對後,對賬人員每月編制壹次銀行對賬表,會計主管每月至少核對壹次,並寫出書面檢查意見。

2.企業財務人員與銀行核對賬目前,出納應先詳細核對本單位存款日記賬的正確性和完整性,再根據銀行發來的對賬單逐壹核對,核實是否有記錄差異。如果企業記錄有誤,應及時更正企業的錯帳。

第三,對公賬戶對賬的細節。

如果發現任何未清項目,應相應地編制銀行對賬單,以便核對雙方的賬面余額。如果調整後的賬面余額相等,說明雙方入賬都是正確的;否則說明記賬有錯誤,要及時找出原因進行糾正。

另外,需要註意的是,調整賬面余額並不意味著改變賬簿記錄。正式的賬務處理只能在實際取得相應的入庫單後才能進行,不能基於余額調節表上的數據進行賬務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