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場狀況,交易市場處於不景氣狀況下,證券推銷的任務就較難完成,投資銀行不得不被迫持有部分股票;
2、證券潛質,尤其對股票來說,如果潛質優良,則投資銀行能有效地規避風險,即使推銷不出,當持有的股票在二級市場上得到升值時,也能順利拋售並獲得利差收入;
3、發行方式設計,如公募還是私募,定價發信還是競價發行,網上發行還是網下發行也影響著承銷風險;
4、承銷團,組建壹個大型的承銷通常可以抵消壹些風險因素;
5、其他風險,如承銷人為了承攬業務而支出的費用。
承銷業務分為代銷或包銷兩種方式。證券代銷是指證券公司代發行人發售證券,在承銷期結束時,將未售出的證券全部退還給發行人的承銷方式。證券包銷是指證券公司將發行人的證券按照協議全部購入,或者在承銷期結束時將售後剩余證券全部自行購入的承銷方式。
法律依據:《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第六條
為公司債券發行提供服務的承銷機構、受托管理人,以及資信評級機構、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律師事務所等專業機構和人員應當勤勉盡責,嚴格遵守執業規範和監管規則,按規定和約定履行義務。
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應當全面配合承銷機構、受托管理人、證券服務機構的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