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
(1)金額僅為幾分,如:0.04元
大寫:人民幣肆分
(2)分位數為0,如:3.20元
大寫:人民幣三元貳角整或人民幣三元貳角正
(3)元角分數字齊全,如:6.85元
大寫:人民幣陸元捌角伍分
(4)金額為幾十元,且元位為0,如:10.29元
大寫:人民幣壹拾元貳角玖分
(5)角分均為0,如:17.00元
大寫:人民幣壹拾柒元整或人民幣壹拾柒元正
(6)角位數為0,如:53.09元
大寫:人民幣伍拾三元零玖分
二、《財政部關於印發《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通知》(財會字[1996]19號)規定,漢字大寫數字金額如零、壹、貳、三、肆、伍、陸、柒、捌、玖、拾、佰、仟、萬、億等,壹律用正楷或者行書體書寫,不得用0、壹、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等簡化字代替,不得任意自造簡化字。大寫金額數字到元或者角為止的,在“元”或者“角”字之後應當寫“整”字或者“正”字;大寫金額數字有分的,分字後面不寫“整”或者“正”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