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的會計分錄
1、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時:
借:資產減值損失——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貸: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2、固定資產處置時:
借:固定資產清理
累計折舊
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貸:固定資產
3、壹般清理凈損益的時候:
清理完成後,屬於生產經營期間正常的處理損失:
借:營業外支——處置非流動資產損失
貸:固定資產清理
屬於自然災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損失
借:營業外支出——非常損失
貸:固定資產清理
反之則做營業外收入
什麽是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所謂固定資產減值準備是指由於固定資產市價持續下跌,或技術陳舊、損壞、長期閑置等原因導致其可收回金額低於賬面價值的,應當將可收回金額低於其賬面價值的差額作為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企業會計制度》第五十六條規定:“企業應當在期末對固定資產逐項進行檢查,如果由於市價持續下跌,或技術陳舊、損壞、長期閑置等原因,導致其可收回金額低於賬面價值的,應當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可收回金額是指固定資產的銷售凈價與預期從固定資產的持續使用和使用壽命結束時的處置中形成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兩者之中的較高者。
賬面價值指固定資產原值扣減已提累計折舊和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後的凈額。
固定資產減值準備應當作為固定資產凈值的減項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