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資中女子張某在壹家醫學美容公司離職後,通過勞動仲裁,獲得***計6000多元的補償金。9月14日,她應約前往勞動仲裁部門領取補償金時,公司方面卻用三輪車拖來兩桶硬幣。她稱,對方拉來的都是壹角的硬幣,還讓她“壹角壹角地數”,因此認為公司這壹行為涉嫌侮辱。
張某系資中當地人,今年4月20日,她入職資中允熹醫療美容有限責任公司,從事咨詢師助理崗位工作。幾個月後,因為公司要求她轉崗,她不接受,在沒有填寫《辭職人員工作交接核查表》的情況下,離開了公司。8月13日,公司以她曠工為由,通知解除與她的勞動關系。
隨後,張某以公司未依法按時簽訂勞動合同、未依法繳納社保和未支付加班費為由,申訴至資中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賠償金、加班工資和未簽訂勞動合同二倍工資的差額。
9月2日,資中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仲裁裁決書,裁決公司在15日內支付張某經濟補償1000元、加班工資3074.57元、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二倍工資2000元。
9月14日,張某接到資中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電話,對方稱公司要給她現金,讓她去壹趟勞動仲裁部門。“從下午3點等到4點,公司的人來了後,讓我寫收條、按手印,然後去壹樓拿錢。”張某說,但下樓後她發現,現金竟是對方讓公司的員工用三輪車拖來的。“兩個醫療廢物桶裝的硬幣,壹個裝了1/3不到,壹個1/2不到,全是壹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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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會計:給得不痛快,她不能勝任工作
9月14日晚,資中允熹醫療美容有限責任公司會計俞某告訴記者,她認為公司用硬幣支付張某補償金等並無不妥之處。“硬幣也是錢,也有壹塊的,還有紙幣,只不過都是零錢。勞動仲裁(後履行)也沒說必須現金、百元大鈔。只要裁決了,該履行支付的,我們壹分不少地支付給她就行了。”
俞某還說,張某有怨言,公司同樣有怨言。而對於張某所認為的這是壹種侮辱,俞某認為,這不存在。“這是發行的硬幣,是有效的,可流通的。”
她還稱,這些硬幣是公司此前做活動時兌換的。“這事情是勞動仲裁的,我們肯定就在勞動仲裁給。要去銀行,是她自己拿去銀行存,那是她的問題。”俞某證實,公司的人未同意張某提出的去銀行讓櫃員清點。
她還說,張某走後,他們咨詢了律師,“律師說我們可以當她的面數壹遍,她覺得數量不夠,再數都可以。”
央廣網—女子離職獲賠6000元硬幣:太侮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