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黨支部委員會會議:選舉產生村支書,並對其他委員進行分工(如:宣傳統戰委員、組織紀檢委員)。
村支兩委聯席會議:進行“村支兩委班子成員”分工。
村支書:主持村全面工作。
村主任:主持村日常工作,負責全村經濟建設與發展工作。
副主任、治保主任:協助支書、主任工作,負責治安保衛、人民調解工作。
村委委員、計生專幹、婦女主任:負責計劃生育、婦女兒童權益工作。
支部委員(宣傳統戰委員)、民兵營長:負責征兵、民兵預備役工作。
支部委員(組織紀檢委員)、村會計、團支部書記:負責村級財務工作。
註:分工兼職的治保主任、計生專幹、婦女主任、民兵營長、村會計、團支部書記沒有硬性規定壹定只能是村委會成員擔任,也可由村黨支成員擔任。壹般視情況而定,但婦女主任有硬性規定:壹定要是村支兩委班子中女成員擔任。